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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权代持的公司法品格
新财道 时间:2021-07-29

“股权代持”的合法性及其规避法律和身份限制、进而实现不正当利益等诸多流弊,一直是社会民众与专家学者关注的重点。其实质是一种典型的“名实分离”情形,近义概念是人们熟悉的“隐名持股”,二者均是对实质利益人未载入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状态的描述。

  “股权代持”的合法性及其规避法律和身份限制、进而实现不正当利益等诸多流弊,一直是社会民众与专家学者关注的重点。其实质是一种典型的“名实分离”情形,近义概念是人们熟悉的“隐名持股”,二者均是对实质利益人未载入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状态的描述。


  对于名实分离尤其是隐名持股所涉法律问题,现有观点多以合同关系作为立论视角,聚焦于“出资”或“认缴出资”的来源;在股东资格的归属上,则多从公司内外部关系作出区分认定。这些思路未准确把握股东资格与隐名持股或股权代持关系的实质,也没有触及“名实分离”持股中法律真正应该关注的主体——处于隐名或被代持状态的股权受益人,导致近些年来隐名持股或股权代持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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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介入公司法:合同关系与合同法规制不充分


  股权代持首先是一种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安排,受合同法规范当属理所当然。问题是,它何以能够产生穿透合同法、渗透公司法的效果?管见以为,单纯以合同关系来理解股权代持现象,存在法律规制不充分的问题,为充分保护各方利益、遵循公司程式与治理结构,有必要将其引入公司法疆域,以多重视域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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