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保、经纪、个险渠道全面落实“报行合一” 2. 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速放缓 3. 保险代理人数量持续下滑 4. 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继续下行 5. 分红险再次翻红成“主流”? 6. 强化监管,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7. 助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8. 险资举牌上市公司“热情高涨” 9. 保险机构持续“瘦身”,2024年近2000家分支机构被裁撤 10.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在席卷保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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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经纪、个险渠道全面落实“报行合一”
1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银行代理渠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科学设计备案产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健全内控机制建设、统筹开展监管和检查、形成同管共治合力五大方面,力促 “报行合一”扎实落地。这是2023年8月以来,监管部门第三次对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发布规范性文件。
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此前为3家)限制;二是明确双方合作层级。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其法人机构的书面授权,并在签订协议后,及时向其法人机构备案。三是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
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金发〔2024〕18号)。其中,第六条指出,“深化‘报行合一’,加强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各公司在产品备案或审批材料中,应当标明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等销售渠道,同时列示附加费用率和费用结构。”
这预示着“报行合一”时代全面来临。全渠道实行报行合一,可能导致代理人队伍结构优化,短期来看,保费增速或有压力,长期来看,或将进一步改变各渠道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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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速放缓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2024年11月保险业经营情况。前11月,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5.36万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6.2%,较2023年同期的9.63%放缓。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31万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4.05万亿元。在赔付方面,原保险赔付支出2.08万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20.2%,较2023年同期的21.50%放缓。
从人身险公司经营情况来看,1-11月,人身险公司原保费收入3.80万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6.3%;赔付支出1.06万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37.4%。分险种来看,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保费收入分别为3.04万亿元、383亿元、7256亿元。
全年人身险将保持高增,主要得益于上半年续期保费拉动,下半年基数改善新单亦有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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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数量持续下滑
2015年8月,原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中介〔2015〕139号),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只需所属公司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即可,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随着准入门槛降低,我国个人保险代理人迅猛增长。2019年末,个人保险代理人更是突破900万人。2020年之后,为了促进保险代理人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监管层先后发布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关于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的意见》、《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代理人数量自910万人的峰值缩减至2023年末的281.34万人,较2019年底下降了69%。
2024年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人身保险方向)(征求意见稿)》。该标准将保险代理人划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专业要求和销售权限,代理人需逐级考取相应资质。其中,只有获得最高等级——四级认证的代理人,才有资格销售全部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北京大学金融学副教授雎岚表示,如果只算活跃的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数量目前可能连100万人都不到。
不过,头部险企代理人数量下降的速度逐渐放缓,队伍正在趋于稳定。2024年上半年,五家头部上市险企旗下寿险公司的代理人数量合计约137.3万人,较2023年末下降3.6%,相较于2023年行业整体代理人数量变化趋势(同比减少50.8%)明显有所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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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继续下行
继2023年7月底,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由3.5%下调至3%之后,2024年8⽉2⽇,国家⾦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健全⼈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再次要求下调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通知》明确:
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在演示分红型保险产品和万能型保险产品保单利益时,应当突出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强调账户的利率风险共担和投资收益分成机制,合理引导客户预期。
此后保险行业将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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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险再次翻红成“主流”?
2024年,寿险业进入了预定利率“2时代”。其中,9月1日起,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降至2.5%;10月1日起,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
分红险作为一种结合了保障与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兼具保障与收益浮动特性,成为应对利率下行风险的优选策略。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的数据,四季度以来,截至12月25日,人寿保险共上新414款,其中分红型人寿保险157款,占比为38%;年金保险共上新231款,其中分红型年金保险80款,占比为35%。根据保险行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4年10月,行业年累计分红险新单销售同比增长23%,远高于行业新单的平均增速。不少险企已明确表示将加大分红险等产品的开发力度,通过优化负债结构,提升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和效率。
不过,分红险销售更加复杂,既需要了解保险产品本身的功能,还需要了解公司的投资理念及资产配置,对销售队伍的要求较高,销售人员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此外,消费者多年来习惯了固定利率类保险产品,对浮动收益类产品需要一定时间的接受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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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特色化发展模式和差异化竞争优势。
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财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这是继2006年、2014年之后,国家层面又一次对保险行业发展作出的全面部署。“国十条”对保险行业未来5年到10年左右的发展进行了系统部署。
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框架。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监管科学有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进一步落实险企的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资产质量和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性,缓解市场对险企投资端利差损风险的担忧。
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机制和流程,提升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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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一是,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二是,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三是,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四是,鼓励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鼓励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
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商业保险年金的概念,支持创设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适合广泛人群购买的新型产品,要求保险公司优化资产配置,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11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积极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提出6方面具体工作任务。
12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保险机构聚焦不同老龄群体提供多样化养老金融服务,支持备老群体做好养老资金储备和财富规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明确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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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举牌上市公司“热情高涨”
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为资本市场和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9月26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等。
作为A股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2024年险资入市积极性提升,共有8家保险机构举牌上市公司,次数多达20次,创下2021年以来新高。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4年前三季度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2.15万亿元,同比增长14.06%。
就资产配置而言,债券投资仍然是险资的主要方向。三季度末,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的债券配置余额分别占比分别为49.18%和37.27%。不过,在保持债券投资稳定的基础上,适度增加了对股票的投资,三季度末,人身险公司股票配置余额同比增长17.24%,占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的7.55%;财产险公司股票配置余额1506亿元,同比增长14.89%,占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的7.05%。在收益率方面,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的年化财务投资收益率分别为3.04%和3.14%,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分别为7.3%和5.47%,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长周期考核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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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持续“瘦身”,2024年近2000家分支机构被裁撤
根据『慧保天下』的不完全统计,过去五年内保险业裁撤的分支机构已经超过了一万家。分年度来看,2020年全国保险公司裁撤的分支机构数量为980家,2021年达到2196家,2023年达到3019家,达到近五年内高峰。2024年,截至12月24日,保险业已累计裁撤1956个分支机构,其中人身险公司裁撤分支机构1343家,财产险公司裁撤613家。
上市险企是分支机构裁撤的主力军,根据『慧保天下』的统计,2024年五大上市险企共裁撤分支机构近900家,占总裁撤数目的45%。从2024年保险行业撤销机构级别来看,营销部及营销服务部最多,其次是支公司。前者撤销比例为61.08%,数量位居第一,后者撤销比例为29.19%,两者合计撤销比例超过九成。从撤销的区域来看,三、四线及以下城市和部分乡镇的保险分支机构成为调整的重点。
保险分支机构裁撤与人身险自2019年起的“清虚提质改革”和财产险“报行合一”关系密切。此外,三四线城市空心化、服务线上化的趋势也加剧了基层机构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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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在席卷保险行业
在第二届保险科技数智大会上,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表示,以生成式AI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将极大地改变传统的保险经营模式。会上发布的《2024版大模型技术深度赋能保险行业白皮书》显示,在人伤理赔机器人的应用方面,阳光保险的“阳光正言GPT”提高了人伤案件快速结案率与理赔效率。机器人具备定损单证分类与外表伤情识别功能,工具上线后使用率超过80%,单证分类准确率达95.6%。
根据德勤对全球200多名保险业高管进行的调研,76%的受访者表示其组织已在一项或多项业务职能中部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尽管大多数仍处于概念验证阶段,但部分企业已开始将其应用于理赔和客户服务等重点领域。德勤预计,到2032年,人工智能相关的保险保费可能每年达到近47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80%。